靖西三男子持械拦车砸车打人获刑!
靖西网老九 | 2016-11-25 |
2016年2月13日1时许,农某足、农某千等五人驾驶面包车到靖西市龙邦镇护龙村找朋友,住在该村的刘某某、覃某昌、王某曲三人无故认为农某足、农某千等五人是来闹事的,就在该村路口附近的沿边公路上,用石头对面包车进行打砸,并持钢管对从面包车上下来的农某足、农某千等五人进行殴打,将农某足、农某屋、农某千打伤,后又用钢管将其面包车外壳、玻璃等部位砸坏。2016年3月10日,经靖西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农某足、农某屋人体所受的伤为轻微伤,农某千人体所受的伤为轻伤一级。经靖西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面包车被打砸损坏价值9268元。2016年2月14日,刘某某等三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了的行为。另查明,三人家属与被害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由三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刘某某、覃某昌、王某曲三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三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三人的家属已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