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俊(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俊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林俊,男,壮族,197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1992—1996年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6—1999年 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200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2000.12任) 2002—2007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主任、主任科员(2003.12任)(其间:2005.07—2005.0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处科级党员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2009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其间:2007.03—2008.03德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2008.03—2009.03挂职任德保县委常委、副县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 2009—201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副处长 2010—201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处长 2013—2017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处长(2013.03—2013.07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9—2016.10挂职任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
2017—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2018—2019年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9— 选举为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须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