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哪个官员不吃腥?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勋受贿案一审宣判
靖西网JX202278032 | 2022-02-22 |
经审理查明
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勋利用担任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梁某玲、罗某强、陈某光等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征地拆迁、园区企业购地建厂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钱款共计1801.46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dai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陈勋家属积极退出部分赃款,还代为预缴部分罚金;陈勋知罪、悔罪,认罪认罚。综上,陈勋行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勋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等到庭旁听。
供稿:李馨
图编:庞眉
审核:卢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