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事?”
7月4日,靖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誉英明看见一个70多岁的老大爷和一个中年男子一起走进调解室,便向他们打招呼询问。
经了解,老人姓陆,中年人姓黄,7月3日,黄姓中年人驾驶小轿车在该市城区某处与陆姓老人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老人受伤和其所驾驶的电动车损坏,由于双方就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电动车维修费等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听说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新聘请了一位资深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便慕名而来,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该市司法局设在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助尽快解决他们的赔偿问题。
老人口中的资深退休法官,正是接待他们的人民调解员誉英明,退休前在该市法院工作,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了解情况后,首先对双方进行思想工作,摆道理,讲法律,双方当事人都自愿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赔偿问题。
由于老人年纪大,又没有文化,不懂得怎样写申请书,他便按老人的口代其书写申请书。其间,因老人不知道计算赔偿数额,而被申请人又不同意老人一口咬定的赔偿数额8000元,誉英明便耐心解释,并根据事故产生的具体损失情况,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依据赔偿标准计算出合法的赔偿数额7800元,双方心服口服,最后在自愿、平等、互谅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了履行时间和地点。
7月5日,双方按约定来到市司法局,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又因支付方式产生矛盾,因老人没有微信执意要现金支付,而被申请人为图方便也决意要微信支付,双方僵持不下,差一点又因支付方式没法履行赔款。调解员誉英明又再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被申请人同意领出现金,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当场将赔偿款交给老人,双方握手言和,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化解,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
随着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建设以及车流量的增多,近年来,交通事故处于高发态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和高素质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以法依情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成本支出和讼累,做到程序简便快捷,帮助受损害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合理赔偿,有效的防止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扩大和及时、公正、公平的化解,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导致暴力冲突和上访事件,起到了普法和宣传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