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蒙冤入狱近18年,正申请国家赔偿334.6万余元

靖西网风飞 2018-10-23

10月22日,崇左男子黄志明委托广西阳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冬梅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共计334.6万余元。当日,自治区高院已接收申请材料。申请书显示申请赔偿理由是:1995年4月25日,黄志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奸淫幼女罪被收容审查,同年6月1日被逮捕,2013年1月25日刑满释放,因自治区高院的错误裁判,导致黄志明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8年、合计6486天。现黄志明被判决无罪。(南国早报)

黄志明(右)拿着无罪判决书在法院前留影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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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还是有公正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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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1
2018-11-02
人生能有多少个18年,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了,多少钱都买不回逝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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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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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8-10-23
这是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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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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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楼 六郎
2018-10-24
法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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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18-10-24
我也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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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店小二
2018-10-24
如果是错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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