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某,男,35岁,广西都安人,为我院泌尿外科二病区进修医师,现租住在青秀区中山街道办黄屋坡34-1号501室。2月2日,蓝某从都安来到南宁;2月3日早上参与所在的泌尿外科交班,下午没到医院,在其居住地休息。2月3日晚22时30分,蓝某接到都安当地防控人员通知,告知他曾于1月23日接触过的莫某当晚被确定为新冠肺炎患者。我院当晚立即定性蓝某为密切接触者,要求其居家隔离观察(独居)。从1月23号至今(已16天),蓝某均未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7日晚上,蓝某的爱人韦某(现住都安)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我院再次叮嘱蓝某继续严格居家隔离并等待核酸检测。2月8日上午11时,我院对隔离中的蓝某进行核酸检测,下午17:00疾控中心复检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随后将蓝某送往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治疗。经排查,蓝某仅2月3日早上在科内交班时停留约4小时,未直接接触诊治病人,期间全体密切接触人员均佩戴医用口罩。2月8日晚上,医院按照疾控部门的指导意见,紧急部署对蓝某所在病区及医生办公区进行消毒,封闭其所在病区;随后对所有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2月9日下午对目前筛查出来的56名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肺部CT筛查和核酸检验,除1例肺部有轻度炎症病灶外,其余人员均无异常,全部密切接触人员核酸检验结果都为阴性(包括肺部有炎症病灶者)。特此通告。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2月9日
2月9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另一则通知称,2月10日-2月17日,该院部分科室门诊和检查项目停诊。
以下是通知全文↓↓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当前防控形势与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门急诊开停诊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我院门诊正常开诊,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诊。2. 2月10日-2月17日,以下科室门诊和检查项目停诊:心血管内科(含高血压)、泌尿外科、心胸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全科医学门诊、中医针灸室、计划生育科、眼科(含视光部)、产前诊断科、整形美容科、广西生殖医学研究中心、核医学科、高压氧科、口腔科,呼吸内镜、消化内镜中心、肺功能检查项目。(2)仅看已预约患者和急危重症患者;请非预约患者和无紧急就诊需求患者暂缓来院就诊。(3)取消无卡预约,取消临时卡就诊,取消现场加号,暂时取消周末门诊;(4)因疫情已经封闭的人员,请勿到院就诊。医院在门诊体温检测和预检分诊点将外移至门诊楼前,请患者和陪同家属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信息。如果恶意隐瞒,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5)请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凭挂号成功短信或手机挂号截图、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从门诊、急诊进入医院。
▍信息来源: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