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1日21时30分许,蒙某(男,14岁,系靖西市某中学初二学生)驾驶一辆桂LLA95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G359线由化峒镇化峒中学往湖润镇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101 0KM+950M (化峒镇群策村陇布屯路段),车辆冲出路面自翻,造成蒙某受伤,蒙某经化峒镇卫生院抢救无效于2020年05月11日22时40分确认死亡,车辆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未满18周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等各类交通违法,血的代价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2、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3、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
生命没有如果, 一起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在不断地向人们发出警示: 生命只有一次! 在此,呼吁家长们请不要让孩子再任性下去了!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管好自家的车辆, 教育好自家的小孩遵守交通法规, 牢记交通安全。 |
文章来源:靖西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