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8日)
南宁交警集中曝光一批
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违法行为
希望所有人引以为戒
文明守法出行
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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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17日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行为名单
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行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处10元罚款。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大家过马路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丨南宁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