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检察院2020盘点-未检篇--边关检察护航未成年成长

靖西网小欣 2021-03-01

靖检2020盘点

未检篇--边关检察护航未成年成长

2020年,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实际行动当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成长路上的“护航人”,努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01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和保障,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管理,建立“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依法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02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8人;对犯罪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件6人;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2件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

03

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孩子犯了错,该拉一把的决不推出去”。靖西市检察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及帮教模式,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的质量与效果。2020年共对5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由义工协会带领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既能增强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又能让涉罪未成年人通过义务劳动回馈社会,其中,张某、周某在考验期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被靖西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志愿者,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考核期满后,本院依法对张某、周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统一。

04

回应关切做好

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3月,靖西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快速为因事故受伤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救助款20000元,同时积极对接靖西市民政局、靖西市妇联、工会、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将伤者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发放临时救济金为伤者家庭缓解燃眉之急。2020年4月,百色市、靖西市检察院为遭遇变故不幸变成孤儿的黄某申请司法救助,发放救助款50000元。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综合运用经济救济、心理疏导、被害人信息保护等多元救助相结合,传递司法温情,提升救助实效。

05

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

协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针对部分学校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致使未成年人发生溺水事件的情况,靖西市检察院及时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对各学校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点进行整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在校生的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落到实处。与靖西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涉案教师排查工作,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净化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环境,全力推进预防校园性侵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6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检教联合,做好法治教育“全覆盖”,成立靖西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本院领导、检察官以及年轻干警担任19个乡镇学校法治副校长。建立法治橱窗,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实现辖区依法治校“全覆盖”。为全市中小学制定了法治橱窗,实现“一校一法治橱窗”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学习生活中。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进校园”,联合靖西团市委、义工协会等单位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关爱明天、桂检护航”法治巡讲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25次,受教育人数达数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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