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司法局当好群众“四大员”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靖西网突曼正吸 2021-09-30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日来,靖西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立足自身司法行政职能,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一户一签约律师”入户、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创建“村民调解委员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普法先行,“一屯一法律明白人”当好群众“宣传员”。市司法局通过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建强培训团队、编印培训手册、明确选拔标准、加强日常培训,确保“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稳步推进。目前,已在新靖镇旧州街、岳圩镇汉邦村、化峒镇三友村开展多次“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多份,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法律知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二、律师在线,“一户一签约律师”当好群众“引导员”。为更好地促进乡村治理向法治化迈进,市司法局组织广西齐川(靖西)律师事务所和靖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走进岳圩镇汉邦村、化峒三友村等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一户一签约律师”活动,通过专业律师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将有效促进村居日常法治宣传、更好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同时协助村“两委”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推进村居普法宣传的有序和深入开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据近日统计,目前共有236户村民与律师完成“一户一签约律师签订工作。

三、 法律援助,“一村一法律顾问”当好群众“咨询员”。市司法局强化“自治”核心,充分发挥“一村ー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村民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支持,全面提升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举办“法治课堂”进村活动,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以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各项法律政策法规宣传,并入户为民解答法律问题,使广大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真正做到送“法”入户,“法”入民心。

四、 矛盾调解,“村级调解委员会”当好群众“化解员”。为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市司法局加强统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签约律师”作用,进一步夯实村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形成联合调解、有效化解的工作合力,协助村“两委”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信访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工作,发挥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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