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杀害一家五口?

靖西网JX202138209 2021-10-03
【漳州一男子杀害一家五口?官方辟谣】有消息称,10月1日晚,福建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杀了岳父一家五口。诏安县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网传男子杀害岳父一家五口有误,当事男子是一名入赘女婿,将其岳父岳母杀害,其妻子也在案件中受伤,此外没有其他人员伤亡。案发后已控制住嫌疑人,案件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简直太可恶!虽然没有像网传杀害一家五口那么严重,但是杀害两人,并且还是自己的岳父岳母,并且妻子也受伤的案件,也足够恶劣,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对案件的行为分析。

除非是该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岳父岳母的严重侵犯,并且随时有生命危险,基于当时情况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情形外,其他不管什么原因都已经构成犯罪。

通过目前的通报看,犯罪嫌疑人杀害了自己的岳父岳母,并且伤害了自己的妻子,该行为已经属于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以及伤害他人的行为。

其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妻子受伤倒地的行为则因为不知道具体情节,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个是杀害妻子的行为,但没有杀害成功,则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一个是不想杀害,只想伤害,则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如果达到轻伤或轻伤以上结果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一个是,不想杀害妻子,也不想伤害妻子,只是妻子在阻止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则属于过失的伤害罪,如果是达到重伤的,则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其次,对案件的量刑分析。

犯罪嫌疑人对妻子的行为,不管认定为什么都不影响故意杀害两人的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而对妻子行为人认定,则是从重考虑的情节。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最高是死刑,死刑里面又分死立执和死刑缓期执行。该犯罪嫌疑人杀害的两人属于自己的亲人,相比杀害其他人来讲,属于内部的家庭矛盾纠纷,相比较来讲造成的社会影响没那么大。但是只仅仅是相比较这个来讲,毕竟该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也是严重的。

另外对于是否适用死刑方面,至少还要看两个方面,一个是手段是否极其残忍,一个是影响是否极其恶劣,目前并不清楚。虽然最终的量刑还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的情节,但其从轻的情节是否能阻碍死刑的适用,也要看案件的进一步侦查。

最后,对该案件表示深深的感慨和惋惜,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感情上真的太丧尽天良,不考虑后果,违法犯罪必受到法律追究。#漳州一男子杀害一家五口?官方辟谣##法律人举案普法#

案发时,被害人还有另一亲戚也被嫌疑人造成受伤。案件中两名伤者的伤情都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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