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出行需求增多而车辆有限,有人会问能不能再多“捎”几个娃?答案当然是不可以!多一个小孩也不行!
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车辆违法超员造成的,车辆超员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为图省事超出车辆核定人数。
近日,崇左各地交警部门查获的超员车上,经常见多载一个小孩,认为超员一个孩子,不占什么位置,应该没事。
(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超员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超员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而关于中型、大型客运汽车除外的小型汽车所承载“自然人”的年龄、体型及行为能力,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的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
超员的危害
01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02容易爆胎、失控。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03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04无座乘员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交警提示:国庆假期举家驾车出行增多,孩子的安全是家长的最大责任,切不可以孩子小为借口超员行驶,务必谨记:儿童也是乘客,超员也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