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 为求“一夜暴富”,湖南两名高中生9天连杀7人
靖西网JX202148178 | 2021-10-05 |
此事要从他们在网上的“结缘”说起。在湖南武冈,付某和刘某在同班念书,还住在一个宿舍里。虽然他们是两个不同家庭出生的孩子,但是他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同样是学校里不被老师看好的差等生,同样是人缘差被排挤,但是在家中他们却是小霸王,两人都是独生子,受到父母的独宠。父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冻着,经常是有求必应。付某的父母甚至给他安排去当地的民办高中读书,一年就要耗费1万元的学杂费。
然而这样溺爱只是毁掉一个人的开始,两人养成的任性、调皮的性格。付某不喜欢读书只喜欢上网,不理解父母苦心,认为父母总是逼迫自己念书。于是在2012年5月,他悄悄从学校溜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而同时,刘某也在与学校老师的一次争吵中不告而别,成为网吧的长住客。
8月份的时候,辍学的两人在网上相遇,他们俩一见如故,互相倾诉苦衷。谈到学校生活,两人都是嗤之以鼻,对父母那种“高考论调”十分不满。付某说:“现在来钱快得很,哪还要读什么书。”
然而刘某却有些苦恼,事实上,他这次离家出走,身上只带了800元,由于每天上网,花钱又大手大脚,很快就花光了。过不了几天,他就得挨饿。他问付某什么来钱快,付某提议一块去做大事,两人下定决心,要“一夜暴富”。
然而他们要干的事情,并不是什么正当买卖。8月20日的时候,付某依约去找刘某,两人通过跟踪盯上了一户看上去富有的人家。次日,他们带着刀赶到武冈弯头桥镇,闯入张某家中。张家夫妇看两个歹徒虽然带着刀,但是年龄比较小,因此好言相劝,并称自己没有钱财。刘某看他们并没有撒谎,本打算就此放过两人,但是这时付某说:“难道让他们报警抓我们?”于是他们将夫妇俩捅了数刀杀死,并将1000元和一些物品抢走。
此后,他们变本加厉,像是没有理智一样,开始流窜作案。两人按照约定,开着受害者的摩托车连夜逃跑,在8月23日的时候到达了广东并租住了一间出租屋,伺机寻找目标。几天盯梢,他们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眼看钱又要花光了,于是他们便就近选择房东。两人前后将一男一女两个房东骗至出租屋杀害,并抢走了3000元。
3000元对于两个将成年的人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钱。他们从中获得了好处后,决心要抢更多的钱。为了提高自己的作案手法,他们看了很多警匪片,想模仿里面的犯罪行为。这样“勤奋学习的态度”却与以前在学校时的行为大相径庭。
经过查找资料和看片,他们认为云南是一个藏匿和犯罪的好地方,于是便在8月29日逃到了云南昆明,并很快找到了下一个目标——唐某。当他们逼唐某交出身上仅有的90元钱后,便将其灭口。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时他们逐渐由之前图财的想法,逐渐转变为杀人。两个可怕的罪犯在抢劫的过程中竟对杀人的罪行上瘾。
在次日,他们又开始作案。由于之前曾抢劫过房东,他们有一些犯案经验,于是这次瞄上所住旅店的老板一家。他们一家有老板、怀孕五个月的老板娘以及两岁的女儿。老板当时不在旅店,逃过了一劫,而老板娘和女儿被他们残忍杀害。
杀完人之后,付某猖狂地发消息称:“这么短的时间,我就杀了这么多人,警察还抓不到我,看来我可以继续杀人了!”然而,其实警方很早就盯上了他们。两人为了逃避抓捕,于是决定分两路逃跑,付某去了江西,而刘某则跑到深圳。在全国联网的通缉令下,二人逃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最终分别被两地的警方逮捕归案。
由于两人在犯罪过程中情节十分恶劣,触犯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符合加重处罚的多种条件,因此二人从重处罚。
其中,付某17岁,刘某18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付某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因此最后刘某被判处死刑,而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当刘某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哭着对警察说他已经后悔了,自己不该犯罪,他怕死。然而一切已经无法回头。
纵观两人犯罪的过程,为何他二人会走上一条犯罪的道路,这恐怕和家长、老师的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家长的溺爱、纵容,老师一味的责骂和惩罚,都是青少年教育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少年”,应积极引导两人心理上的障碍,而不是极端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