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辍学少年交友不慎 与人合谋入室盗窃悔不当初

靖西网涛香卉子 2016-11-04

因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疏于管教,与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少年逐步染上了偷摸恶习,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2015年8月28日凌晨,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黄某与梁某等三人(已判刑)经共谋后,窜到靖西市化峒街杨某的商店,用小刀撬门进入商店内将杨某放在店内的700元现金盗走。觉得钱财来得容易,2015年9月14日凌晨,被告人黄某等人又经共谋后,窜到靖西市化峒街钟某家经营的商店,打开卷帘门进入商店内将钟某存放在香烟柜子里的香烟盗走。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1310元。

靖西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盗窃二次,数额为20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实施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以处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浏览44203 / 回复0
举报内容
返回 [发帖] 发回复:评论……

+
提交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