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第三届政务公开日 活动的通知
靖西政府网 2015-05-22 17:21:10 点击:16891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第三届政务公开日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形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县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公开保障改革,以改革促进转型。

二、活动内容

宣传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本级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政策,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并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关于推进改革、民生政策的各类最新信息。

三、活动时间、定点

定于2015年5月20日在靖西县人民会堂广场举办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四、系列主题活动时间:2015年5月初至5月30日)

(一)教育、医疗、电力、水厂等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手册、靖西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利用“靖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基层群众就近就便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日”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和“政务公开走进企业”系列活动。通过举办现场办公会、座谈会、意见建议征询会、政策咨询会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广大群众

解答疑难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活动任务

(一)有统一制服的部门,要统一着部门制服。

(二)现场政策咨询、宣传的主要任务。

1.负责1个咨询台的布置、咨询工作。

2.安排本部门负责政策法规审查、行政审批的领导同志1名,具有面向群众解释、回答群众问题经验的工作人员1名,在咨询台回答群众的咨询,并宣传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咨询活动原则上不得抽调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3.准备充足的常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政策法规等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宣传材料,现场分发给需要的群众。在活动现场设咨询点,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并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具体形式:分发宣传材料、回答群众咨询、与群众互动等多种形式。群众互动等多种形式。

4.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政局、人社局、安监局、环保局、农业局、农机局、移民局、畜牧局、水利局、房管所、房改办、广电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以及电力公司、水厂等部门,要制作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展报(展板规格:122cm*244cm),制成的展板统一于5月20日上午8:30在活动现场按既定位置展览。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股负责各部门参与活动督查工作。

(四)县有线电视台负责安排记者进行现场宣传报道。

    (五)县政务办具体负责启动活动现场的横幅拉挂、氛围营造、咨询台安排、展板摆放及饮用水准备等各项会务工作。

六、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靖西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靖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七、经费保障

(一)各单位各部门印制宣传资料、板报制作等相关经费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二)活动现场相关经费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年度预算经费中列支。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积极参与,提供支持。要按照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相应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和组织,力求实效。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立足群众需求,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开展各具特色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是解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三)深入基层,广泛覆盖。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活动的对象不得少于两个基层单位,并要以此为开端,制定长期活动计划,经常深入基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独立开展活动,亦可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开展活动;可以直接进入基层单位开展活动,亦可在公共场所或专门地点面向广大基层单位和群众开展活动。对于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难以一时解决的问题,要归类整理,确定责任部门,限期答复或解决。

(四)加强督导,常抓不懈。要加强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组织特邀监督员深入有关乡(镇)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将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评。“政务公开日”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注重实效,要以满足群众需求、赢得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各单位名单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各单位名单

 

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政局、人社局、安监局、环保局、农业局、农机局、移民局、畜牧局、水利局、房管所、房改办、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力公司、水厂(由市政局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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