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靖西政府网 2017-07-24 07:55:16 点击:2535

   7月21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北流市举行,一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我市荣获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称号,我市第五小学荣获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我市围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目标,深入开展 “我为靖西添份美”创建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市容市貌和城乡文明创建水平明显提升。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单位评选、“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文明旅游、道德讲堂、文明餐桌、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城市文明风尚。

  我市各乡镇、各单位均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栏,各酒店、景区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礼仪宣传。各中小学校在校园和教室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并教育学生牢记核心价值观。今年上半年制作创城知识手册、市民公约、核心价值观挂历、倡议书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发放给商户、市民,张贴在公共场所。在政府网站、电视台、靖西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我为靖西添份美”创文明城市活动专栏,宣传好人好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形成了全市同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文明村镇2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3个、文明村镇8个、“九大和谐”建设先进集体35个、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9对、优秀少年军校1个。韦寿增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陆玉珍获全国“孝亲敬老”提名奖、自治区道德模范,黄建锋荣登“中国好人榜”。(发稿人:李 鹂   欧江丽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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