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2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2张;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赴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者,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