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及缴费基数核定办事指南
靖西政府网 2014-07-17 09:59:00 点击:15453

  一、办理部门:靖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从事生产经营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
  (1)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的,还应提供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劳动保险所审核→复审通过,劳动保险所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九、投诉电话: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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