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减免税审批办事指南
靖西政府网 2014-07-17 10:11:00 点击:12229

  一、办事部门:靖西县地方税务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的通告》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征收审批表
  2、房产证证及其复印件(二份)
  3、房屋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二份)
  4、售房合同(协议)及其复印件(二份)
  5、购买住房的税务发票及其复印件(二份)
  6、契税完税证及其复印件(二份)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及其复印件
  四、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税政股审核——县局减免税领导小组审批——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出件
  五、办理期限: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况: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6212543
  九、投诉电话:0776-6221821
  十、提示:
  ㈠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不清楚之处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㈡所办理事项依据需经听证、公示或经上上级审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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