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靖西政府网 2014-08-29 08:55:00 点击:6235

设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59号)

审批条件: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企业

申请材料:

(一)《税务审批(备案)项目报送材料清单》

(二)减免税书面申请;

(三)《减免税申请表》

  (四)列入全国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试点范围的文件;

  (五)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

 (六)有权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批权限:靖西县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上级税务机关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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