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办事指南
靖西政府网 2014-07-23 16:34:00 点击:12154
一、办理部门:靖西县卫生局
二、办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
3、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复印件;
5、生产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7、生产工艺流程图;
8、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9、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10、生产经营相关卫生检测报告;
1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自身卫生管理制度;
12、卫生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A4纸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 相关科室会审、现场审查合格 → 领导审核 → 批准 → 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六、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七、咨询电话:0776-6228396
八、投诉电话:0776-6212358
十、提示: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问首问责任人咨询。
2、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检测、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法时限内。
3、每周一至周五到疾控中心(城东路原防疫站)办理体检,体检时请带好免冠一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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