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携带、运输许可证批准办事指南
靖西政府网 2014-07-24 15:22:00 点击:11219
  一、办理部门:靖西县林业局
  二、办理依据:《野生动树保护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证明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5、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驯养繁殖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6、饲料来源保障措施;
  7、以协议方式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协议复印件及申请表(申请)经营数量、种类等)。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材料→材料合格的呈报市、区林业局审批→窗口出证
  五、办理期限:初审合格的即上报
  六、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6221260
  九、投诉电话:6212388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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