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入园补助
靖西政府网 2014-06-04 15:35:00 点击:10182

补贴对象: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等适龄儿童给予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面向大众、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

补贴标准: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800元和1200元二档来确定具体资助标准。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入园补助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

办理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由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进行评审并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果→将受助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财政、教育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经费到受助儿童家长的银行卡中→建立发放档案。(每学期发放一次)

申请材料:申请表。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2012〕19号)

评审发放:

(1)幼儿园成立由园长、教师和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干部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

(2)入园补助金实行等额评审,由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提出本园入园补助金受助儿童建议名单与档次。

(3)幼儿园将资助儿童建议名单在园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后,由幼儿园收集用于发放入园补助金的受助儿童家长银行卡(储蓄存折)资料,银行卡信息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幼儿园根据受助儿童及其家长的相关材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后,上报至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5)经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储蓄存折)将入园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

 

主管实施部门:教育部门。

实施时间: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26535          举报电话:0776—6228729

咨询电话:0776—8336577          举报电话:0776—8333012

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下载

[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
靖西网
m.Jingx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