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资助150元,每学年共资助1500元。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按8:2比例分担。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组织由校长、班子成员和学校的相关部门组成的人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公示栏(时间:学校评出享受中职助学金补助人数之日起将结果共张贴5天,地点:学校公示专栏,范围:本学校,内容:受中职助学金的学生班别、姓名、标准、金额等信息。)无异议后→汇总报县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及时向资助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复审核意见→每年7月底前,将国家助学金经费预算分配下达市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助学金8月底前下达到教育部门→中职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办理银行卡,教育部门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学生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申请材料:申请表。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桂财教〔2012〕282号)。
主管实施部门:教育部门。
实施时间:2007年8月31日开始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26535 举报电话:0776—622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