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税收优惠审批
靖西政府网 2014-08-26 20:38:00 点击:7874

 

设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责任也的对专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审批条件:军队转业干部

申请材料:(一)《税务审批(备案)项目报送材料清单》

(二)减免税书面申请;

(三)《减免税申请表》

(四) 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五)有权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批权限:靖西县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上级税务机关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法定办结时限: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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