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肃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
靖西政府网 2014-07-14 09:48:19 点击:11527

我县按照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相关要求,严肃整治党员干部的纵酒行为。

我县把《通知》转发到各乡镇、各单位,要求党员干部在饮酒行为上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据了解,我县将按照“六个严禁”要求,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强行劝酒、斗酒、酗酒等影响党员干部公众形象、身心健康的不文明行为;特别是要整治在公共场合纵酒造成的酒后失密、泄密、滋事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以及执法部门党员干部不执行有关“禁酒令”行为和党员干部违反百色市有关“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晚餐少饮酒”等规定的行为,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穿工作制服在公共场合饮酒,严肃查处因纵酒引发的各类事件。(发稿人:黄日涛)

责任编辑: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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