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甲:尸体火化起纠纷司法成功调解
靖西政府网 2016-08-22 08:52:34 点击:6246

        2016年7月8日,靖西市新甲乡念力村一何姓村民心急火燎地跑进新甲司法所,只见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述说道:他的爱人昨日在广东病逝,他主张尸体就地火化,但岳父母一家极力反对,说是死者有大量遗产及存款被我独吞,再说他们女儿生病我不理不睬,因此不但要我交出所有存款和赔偿损失,而且要往返广东亲自护送尸体回广西老家安葬。如此,我问过了,仅运回尸体费用就达上万元,而且每天运输途中打一针防腐剂,每针3千元,至少要打三针。对此,我哀求岳父母家放我一马,但他们人多势众,对我不依不饶……。

       听罢报案人诉说后,新甲司法所值班人员马上放下手头他项工作,第一时间到派出所调阅了何家家人户籍情况,接着不顾中午下班时间已到,及时电话通知相关当事人到所里进行调解。

       果不其然,何家娘家人调解一开始还是故伎重演,尽管何某一再苦求,仍然难以凑效。

        见状,司法所同志另辟思路,搬出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规章,不遵守火化制度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再指出需搁置遗产争议的必要性和依法处理死者后事非系死者丈夫一人的法理依据。再者请来派出所同志进行耐心解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期间纠纷双方从焦灼心态又似火星碰撞,慢慢转化为心平气和,接着调解人员用温和又不失威严的语气加大调解力度,便达成了书面和解协议,即尸体先火化,遗产纠纷待后以政府调解或法院判决为准,所有治丧期间费用,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

        至此,一起辣手又带有新颖性、挑战性的民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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