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靖西政府网 2017-03-31 11:00:00 点击:575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以及本单位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西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靖西市新靖镇新华街339号,邮编:533899,电话:0776-6212200,电子邮箱:jxhbj12369@163.com)

    一、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年初,及时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环保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及申请表》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及时将我局有关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在局信息站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了单位及内设股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信息,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同时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我局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文公开工作的通知》(靖政办发〔2016〕10号)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靖办发〔2016〕73号)文件精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完善不完整信息;

2.年内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05条

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4.及时上传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信息,更新政府网站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内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按要求进行备案;

3.加强接待场所建设、完善及维护,工作运行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我局无因政务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与诉讼案件。

(七)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提高,在政务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还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及时性,信息公开不及时将会影响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为推进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作出新贡献。三是继续做好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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