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指南(2017年版)
靖西政府网 2017-06-14 17:50:27 点击:3010

一、办理部门: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http://zxsp.gxdrc.gov.cn/进行注册申报(申报类型为审批类),获取项目代码,申报成功后应向核准机关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

1.申报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函或请示;

2.项目建议书;

3.靖西市基本建设项目报批审批表;

4.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应出具财政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核意见、公路项目需提交项目资金筹措初步方案;

5.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需提供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

1.申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或请示;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相关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由相应的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压矿和地灾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8. 项目资本金和其它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材料或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

9.政府指定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或不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10.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意见;

11.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核准意见书;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公路项目,提供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文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灾和压矿意见;供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提供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水质报告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新建水电、水库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移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文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物调查意见等。

(三)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阶段

1.申报批复初步设计的函或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3.已经编制完成并经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审查的初步设计(含调概)文件;

4.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或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出具的审查意见;

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受理申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和实行专家评议―→做出项目是否审批决定。

五、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6216396

九、投诉电话:6222985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窗口首问责任人咨询。

附件:靖西市基建项目立项审批表(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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