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经营业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纯洁思想文化阵地,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129号令和总局、自治区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相关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各经营业主必须于2017年1月9日--14日期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停止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安装,并将本店出售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封存或销毁。自查自纠期间,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和整治,若发现自查自纠期间仍有摊点、商铺非法出售、安装非法地面设施的,我局将给予没收销售设备并罚款。
靖西市文化和体育广电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