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靖西政府网 2015-04-01 09:54:13 点击:7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靖西县政府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776-62123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靖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联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联社主任 许辉同志任组长的二轻城集联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凌忠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联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和靖西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联社制定了《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联社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联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联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联社主要通过靖西县人民政府网、党政网、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4年,我联社靖西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条。
    (二)公开形式。

我联社信息可以通过靖西县人民政府网、党政网、公开栏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联社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联社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我联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1名,成员7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凌忠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包括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兼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联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2015年,我联社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二轻联社系统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靖西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15年2月28日

 附:1、二轻城集联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3、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4、二轻城集联社办事信息

5、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政务公开指南

6、2014年城集联社政府信息统计表

 

附件1

 

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

关于充实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联社各科室、下属各企业:

   根据靖政办发[2014]13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调整后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许  辉    (联社主任)

副组长:吕恩学    ( 联社副主任)

成  员:凌忠盖    (联社办公室主任)

           谢运勇    (联社行业管理股长)

           黄小柏    (联社干部)

           农春岚    (联社出纳)

张如旭    (企业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凌忠盖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

2014年5月20日

靖西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2

 

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年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建立健全我社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我社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促进我县集体企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我社职责分工,更新、完善我社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按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属于我社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由我社负责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3、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靖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4、对以往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现行有效的政府信息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5、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会、预公开等制度。

6、本单位的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及时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等向社会公开。

7、联社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有调整时,及时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同时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8、联社机关年内报送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报道信息,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或其它方式将信息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9、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落实,严格按照今年靖西县绩效考核工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

召开二轻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公开栏建设

我社在2012年9月10日前在公开栏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3、场所建设

设置完成本地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配备好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实施阶段

1、完善组织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和指定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2、制定方案

制定完成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要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3、发布信息

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4、信息抄送

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纸质文本送交到县档案局,供公众查阅。

(三)检查阶段

由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

2015年3月15日

 

附件3

 

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靖西县二轻城集联社政务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靖西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县城集联社领导简介;

   2、县城集联社内设工作机构;

   3、县城集联社工作职能;
       4、县城集联社章程。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0年12月6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靖西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靖西县新靖镇学前街238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6-6212302 传真号码:0776-6212302

电子邮箱:jxeqls168@163.com   邮政编码:5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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