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明电
发往 见报头 签发人:黄朝明
等级 特提 共4页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西县2015年公共机构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靖西县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靖西县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安排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为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今年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底,实现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的目标。
一、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求,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计量统计、监督考核、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管理制度。
二、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总结第一批示范单位创建经验,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机关事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督促创建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内容,组织好初评和申报工作。总结推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经验,建立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要求,落实好各项实施工作。
三、积极推动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会同水利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第二批节水型单位,以点带面,树立一批节水型公共机构标杆单位。会同商务部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协调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统计、评估验收和监督考核工作。
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普及高效照明产品(T5、LED. 3G等)、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用电器具、节能插座、智能控制开关、变频空调、新型建筑墙体材料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2015年底,各级公共机构使用高效照明产品要达100%。加大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和空气能热水系统应用,引导各级公共机构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组织做好公共机构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工作。组织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利用现有条件,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方便,发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稳步推进节能改造。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办公厅《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机构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要求,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维修改造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做好空调、照明和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及部位的节能改造。组织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
六、强化计量统计和监督考核。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完善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加强日常管理。到2015年底,各类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有数据中心机房、中央空调、独立食堂的公共机构要完善分项计量器具配备,推进绿色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分解下达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指标,抓好各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能源使用监测系统。开展半年节能工作督查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工作。
七、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举办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充分发挥Q群、微信、微博的积极作用,不断营造良好节能工作环境和氛围。按照国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认真做好征集活动的有关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节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能耗统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节能管理水平。
八、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节能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和工作重点、难点,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县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