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政函〔2016〕7号
魁圩乡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对736县道坛马村巴坛屯路段
护栏进行拆除的函
市交通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的批复》(桂财预〔2016〕35号)和靖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的通知》(靖财预〔2016〕4号)文件精神,因我乡坛马村巴坛下屯屯级道路建设施工需要,需对736县道坛马村巴坛屯路段护栏(约15米左右)进行拆除,恳请贵局派员实地测量并研究解决为盼。
特此致函。
魁圩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6日
魁圩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