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卫生计生合并以来,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和统筹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市卫生计生局多举措施严格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
落实制度,管理规范。市卫生计生局制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废证管理制度等,对办证窗口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市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统一管理和真伪鉴定;市妇保院、人民医院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实名认证发放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培训,优化流程。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2个医疗机构的签发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负责对全市25个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
规范程序,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申领、保管等工作。对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不允许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进行变更。对未使用的和作废证件逐一进行登记,并上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统一按“废证”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定期沟通,协作运行。市卫计局和市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及时查询核对,逐渐实现信息共享。
自2015年4月份以来,全市共签发《出生医学证明》5516本,换发29本,补发7本,打印或填写错误14本。在全市开展3次专项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发稿人:岑红常)
责任编辑:赵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