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问责机制
靖西政府网 2017-09-04 08:43:23 点击:2982

  8月25日,我市出台《靖西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问责工作机制。

  据了解,我市扶贫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听取汇报、专项督查巡查、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巡查每月开展1次,主要内容有: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靖西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及贫困人口脱贫情况;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十个到村到户”和重点扶贫项目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定点扶贫、两广扶贫协作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一帮一联”工作开展情况;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情况;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开展情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督查的其他事项情况等12大类工作。

  对于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重点问题,我市将通过“红黑榜”(“红榜”为表扬类,“黑榜”为批评类)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于督查存在问题涉及通报整改不完成,或不彻底,或涉及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召回”处罚。(发稿人:岑红常)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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