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烟基设施管护办法
靖西政府网 2014-04-18 11:26:05 点击:8231

 为促进农业增效、确保农民增收,切实抓好烟区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提高农田抗灾保收能力,发挥工程持久效益,近日,我县出台烟基设施管护办法。

办法指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其管护主体为项目受益的村(街)委会或烟农,成立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管护主体在选择管护成员时应选择热爱管护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员担任。对于跨村的烟区基设施项目,由乡镇组织相关受益村按辖区分段管护,负责对辖区内基础设施做好管护工作。管护对象包括:烟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桥梁)、烤房、育苗场地等。

办法要求,管护人员还要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管护,每年进行两次劈草(春耕前一次、秋种前一次),以便烟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要保证各个项目的项目标识牌保持完整,如有发现损坏的,应及时予以修复。要认真做好管护记录,以备检查。

办法指出,县财政局从每年的烟叶特产税返还给乡镇部份中提取20%的资金放在专户,统一管理。受益主体村委会或合作社申请—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审批)、(5万元以上报领导小组审批)—财政部门下达经费指标—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乡(镇)按项目进度用款。(发稿人:李尚英)

责任编辑:赵媛媛

[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
靖西网
m.Jingx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