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百色市、靖西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佳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围绕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针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双节”期间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从食用农产品、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查重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使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检查重点和范围
(一)检查重点:
1.重点品种: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品、调味品、食用油、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年粽)、食盐及食盐腌制品(腌制果品、腌制蔬菜、腌制肉品、腌制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加工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商场)、屠宰场、小加工作坊、小餐馆以及食品展销会、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区域、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各类酒店、饭店等场所。
三、检查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日常强化监督监测和有重点地专项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检查
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畜牧局、县农业局、县盐务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在元旦、春节期间就各种节日食品的购进渠道、存贮条件及产品质量等流通环节的各大农贸市场、糖酒饮料批发部、超市,生产加工环节的焙烤食品生产企业、节日食品加工小作坊、各副食品店,餐饮消费环节承接年夜饭的宾馆、酒店开展一次大规模、重点突出的联合执法检查。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要积极配合此次联合执法检查。
(二)实施日常分线治理
1、对种植养殖环节依法进行整治。种植环节查看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否存在使用违法违禁农药行为,查阅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情况;养殖环节查看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记录情况。(由县农业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整顿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由县食药监局负责)
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由县食药监局负责)
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由县畜牧局负责)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畜禽、注水畜禽等违法行为。(由县畜牧局负责)
3、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推进食品检测工作。对质量公布不合格食品要坚决下架,封存或销毁,不留死角。(由县工商局负责)
4、对餐饮消费环节进行整治。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尤其对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用餐人数较多和承接年夜饭的场所实施重点防控,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5、盐业市场的整治。加强对县城区、农村边境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盐及食盐腌制品(腌制果品、腌制蔬菜、腌制肉品、腌制水产品等)监管,尤其是腌制用盐用户、小工业用盐用户、各乡镇食盐零售委托销售点;各类食品加工点、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特别是腌制用盐用户、小工业用盐用户等场所,重点检查县城区食盐腌制品小型食品加工点。彻查并坚决销毁“农药废渣盐”、“越南走私盐”。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3年12下旬至2014年2月上旬,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30日)。各乡镇、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2月5日)。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检查,并将食品市场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有关领导将在1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2月6日至2月10日)。各乡镇、各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及目标,认真做好总结,并于2014年2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食安办,文字材料需单位一把手亲自把关,签字盖章后上报(邮箱: jxsab6225418@163.com)。
五、检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从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盐务管理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 组 长:严 格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13977668590
副组长:罗荣凯 12315指挥中心主任 18977667711
成 员:黄文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 13807866205
施永信 县盐务管理局片区经理 13977609555
黄小月 县质监局食品股科员 13517563136
黄厚添 县食安办综合股股员(资料员) 13788262657
负责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检查新甲乡、渠洋镇、魁圩乡、安德镇、龙临镇、果乐乡食品安全状况。
(二)第二组 组 长:梁 诨 县工商局副局长 13977609818
副组长:张 铮 县食药监局餐安股股长 15878651088
组 员:梁显文 县食药监局副主任科员 13877648072
杨再有 县质监局食品股负责人 18077662596
农建宁 县盐务管理局片区经理 13977608823
高英全 县食药监局餐安股股员(资料员) 13737631781
陆 剑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15296201656
许乃强 县检测中心副主任 13977668206
负责县城区内各食品经营单位(含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市、年货市场、农贸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负责检查县城区周边新靖镇辖区食品安全状况。
(三)第三组 组 长: 许贤豪 县质监局副局长 13517563358
副组长: 阙少军 百色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18377681663
组 员: 汪莹莹 县工商局经检队科员 13877650155
陆利剑 县食药监局餐安股股员 18777619176
黄 亮 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员 13737631571
农凤英 县食药监局餐安股股员(资料员)18377626064
负责县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接待酒店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负责检查录峒乡、吞盘乡、南坡乡、武平乡、同德乡、化峒镇食品安全状况。
(三)第四组 组 长: 梁庆年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 13807768823
副组长: 岑勇革 县食安办综合股股长 13877649818
组 员: 马新庆 县工商局食保股股长 13807763972
石 毅 县食药监局餐安股股员(资料员)15296224162
黄德政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13768266362
黄振军 县检测中心干部 18077669680
负责全县旅游景点的监督检查,并负责龙邦镇、地州乡、安宁乡、湖润镇、岳圩镇、壬庄乡食品安全状况。
(四)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2月5日。2013年12月30日上午9点00分在在县环球广场集中,由县食安委领导现场重点指导、布置临近春节的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五)车辆安排
检查工作所用的车辆由各检查组组长所在单位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关系到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阶段,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间相互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及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查。各单位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值班,受理举报,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各食品监管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好食品安全咨询工作。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靖西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作用,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管动态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违法案例等形式,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企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靖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