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职工医疗互助参保工作
靖西政府网 2017-10-20 15:28:25 点击:3798

为了更好地服务职工,建设服务型工会组织,着力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在职职工、工会会员医疗救助能力,市总工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

 据悉,参保工作惠及职工利益,该市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对已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工会会员,没有成立工会的单位,只要符合参保对象条件,均可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年龄要求,身份证年龄显示男女已满18周岁,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方可参保;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不能参保。参保缴费标准,参保会员应当按期一次性缴纳互助费,缴费标准为每周期每人70元,可用工会经费适当补助。(发稿人: 何荣)

责任编辑:何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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