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监管新机制
靖西政府网 2017-10-26 09:36:30 点击:3131

    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促进党委、政府及承担安全工作的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日前,我市印发《靖西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试行)》,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舍尖上的安全”。

    《规定》明确,食品安全应以人为本,坚持党政同责,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机制和制度,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形成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规定》指出,党委工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在食品安全战略和政策研究、宣传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办、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主动支持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政府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健全食品安全“从农田到参桌”全程监管的责任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规定》分总则、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附则共五章十九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稿人:何  荣)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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