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靖西政府网 2017-12-19 09:14:08 点击:8063

     为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日,靖西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靖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靖政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百色市12个县(市、区)中第一个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文件。

    《实施办法》规范了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明确不同年龄、不同参保需求、不同身份的被征地农民的具体参保办法和办理程序,特别强调对新征土地坚持“先保后供”原则,实行谁用地,谁负责,先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后再批准供地。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让惠民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办法》的实施,必将对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快速推进城镇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靖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发稿人: 黄伟德)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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