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靖西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年内,靖西市人大常委会荣获百色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全市人大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人大监督工作先进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人大代表活动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召开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等部门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议6项,确定2017年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审查批准政府有关市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融资议案作出程序性决议决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体性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批准靖西市政府提交的《关于审定扶持靖西龙邦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议案》。
做实新形势人大监督工作。对《靖西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进行审查。对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围绕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清洁生态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旅游法》《广西清洁乡村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靖西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报告,深入靖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研。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全年受理群众来访来信29件次。组织驻靖百色市人大代表和靖西市本级人大代表开展年中调研和年终集中视察,深入老乡家园、龙邦国际商贸物流园、南坡乡水果基地等地视察调研,对产业脱贫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形成《关于靖西市城市管理的审议意见》。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坚持听取靖西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任命审议表决程序,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批37人(次),其中任命副市长13人;接受辞职3人;接受任前法律知识测试16人。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名基层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代表参与人数达120多人次。邀请自治区人大财经委领导和选联工委领导对247名靖西市人大代表和部分乡镇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能力培训;组织50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组织靖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赴浙江大学进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召开加强靖西市乡人大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人大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分批次实施代表履职实体平台。落实代表活动经费,组织两次规模上百人的视察活动,对相关工作提出有见地、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好自治区、百色市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组织两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大会提建议。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专工委全程跟踪督办重点建议的工作机制,靖西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办复代表建议95件。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资金337万元,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建议项目7个。
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召开2017年度乡镇人大二次会议研讨会,成立5个指导组深入各乡镇指导。在各乡镇人大二次会议上,19个乡镇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本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重大事项决定20项。新靖镇作出《关于加大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力度的决定》、化峒镇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化峒·乡村建设”的决定》、渠洋镇作出《关于加强渠洋湖景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推动全市脱贫攻坚、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发稿人:覃传统 黄品华 梁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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