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靖西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认真履行法制委员会的职能,创新开展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在例会期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在闭会期间听取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报告,深入法院、检察院了解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
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对任命的23名靖西市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和1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将合格者提交常委会会议任免。
贯彻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任命的23名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要求拟任命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善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带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监督指导工作。在乡镇二次例会上,指导乡镇人大结合本乡镇实际,选好议题,加强监督。化峒镇通过了《加快推进美丽化峒乡村建设的决定》、龙邦镇通过了《依托边贸互市提高边民收入的决定》、渠洋镇通过了《加强渠洋湖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的决定》等,促进乡镇政府工作开展。(发稿人: 陆业仁)
责任编辑:韦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