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四大活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靖西政府网 2018-03-21 11:00:57 点击:5480

   3月17日,我市出台《靖西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市开展“四大活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工作拉开了序幕。

    开展“大蹲点”活动。从今年起,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各单位每年要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上门蹲点7天以上,运用群众语言宣传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面对面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进村入户蹲点3至5天,灵活运用“问、谈、核”等方式,调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开展“大约谈”活动。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单位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提醒教育。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各自联系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约谈提醒一次,引导改进问题,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对执纪审查连续2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单位,由市纪委书记对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单位班子领导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或执纪审查连续3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单位,由市委书记直接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党组、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

    开展“大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媒体、微信微博、标语横幅、传单资料、展板专栏、文艺巡演等多样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凝聚崇廉实干、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社会“正能量”。纪检监察机关用好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问题,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纪、办案人员以案释纪,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策法纪和个人自律意识。

    开展“大查处”活动 。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典型问题,坚持每季度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工作,压紧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对上级纪委督办件优先核查,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核查和上报核查结果;对转下级办结的督办案件,抽取不少于20%进行重新核查。同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政法机关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快速移送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我市开展“四大活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旨在通过突出全面排查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等“六个一批”,全面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争取到 2020 年实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明显减少,干部作风问题明显好转,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老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确保全市到 2020 年如期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脱贫,进入小康目标。(发稿人: 岑红常)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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