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新闻网靖西3月28日讯(通讯员 何 荣)为进一步补充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职工的医疗问题,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靖西市将继续在全市困难职工中开展2018年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帮助职工家庭缓解就医困难。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已经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干部职工(包含其家庭成员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救助条件是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以内,存在患病等意外伤害的非生活性支出,导致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8年靖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18元/月)的职工家庭。同时住院自费部分达到1万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列入本次救助的范围:家庭成员购有汽车;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有大额存款的;在申请、核查阶段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以及财产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