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我市农村,笔者惊喜地发现曾经坑坑洼洼的村道全被硬化成水泥路面;村民自娱自乐的土戏台子,如今也被建成靓丽的乡村文化广场,这些正是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引导下,全市农村公益事业正在逐步摆脱“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困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农民正在深切感受着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各乡镇相应成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等工作;村级组织具体实施。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了市、乡、村组织领导的联动机制。
严谨议事,尊重民意。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农民“议字当先、群策群力”,真议事、能议事、议成事。严格程序,做好审批。村级组织议事后,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财政所对村级申报的项目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并深入项目地进行实地勘察、测量核实,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所辖行政村的各个项目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同时填报项目审批表。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申报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严格细致审核,对不在奖补范围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下达正式文件批复。
严格范围,重点倾斜。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项目,贫困村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特惠制” 实施范围,其他非贫困村申报“特惠制”项目优先在道路建设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来实施。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统筹安排、重点倾斜、优先支持、急事急办、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一事一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筹资情况、委托施工队施工决议、工程平面图、项目资金决算等要在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村民公布,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透明,公开,使群众心中有本明白帐。 所有的项目资金支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由项目村屯提出申请并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经乡(镇)农业部门、乡(镇)财政所、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未执行审批程序,擅自拨付资金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督查,杜绝违规。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对项目建设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管。乡(镇)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现场督查,从源头上把好项目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指导,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坚决制止项目通过多报建设规模或提高预算,没有进行村民自筹,或是自筹部分先由他人暂垫,财政拨款后扣回,甚至是自筹部分由工程队垫(代)付等虚假自筹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村民自筹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奖补资金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将取消或收回奖补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验收,确保实效。采取“两级验收一级监督”的三级负责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分别组织验收,市财政局对乡、村两级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村级验收由村民代表、理财小组、老干部代表等组成;乡镇验收由包片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经管站及包村干部组成;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率不低于项目数30%。各级验收组人员严格检查项目佐证资料和工程质量;走访项目群众,真实了解民意和项目建设情况的评价。对不规范的资料和工程存在的问题,立即当面指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间,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责令整改到位后,再重新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据了解,2011年—2017年自治区累计下达我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883万元,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配套奖补资金5985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1733个,项目涵盖道路水泥硬化、篮球场、文化室、戏台、公共休闲活动广场、安全饮水工程、小型水利设施、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涉及全市所有乡镇,受益群众累计达223多万人。(发稿人:黄敏 黄敬义)
责任编辑:韦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