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5月起至10月中旬,市工商局将在全市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行动,该局结合“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整治市场”活动,重点打击以下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二是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三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商品。四是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农资广告通过大众传媒在农村传播,损害农民利益。要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查处和惩治力度,严禁利用广告等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确保农资广告真实可信。五是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窜户,非法销售农资。六是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独立网站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访问量大、销售量多的农资销售网站(网店),实施重点监管和实地检查。七是严查利用“订单农业”、土地流转合同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抵押金、保证金以及借机推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合同欺诈行为。要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特别要严厉查处有明确线索、对农业生产危害面积大、造成减产甚至绝收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在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将采用“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场抽查和监控,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同时,密切与农业、质监、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力量依法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实施联合检查。(发稿人: 何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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