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为民润万家
靖西政府网 2017-06-08 08:27:37 点击:4835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托底作用,使困有所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犹如春风化雨,滋润着万千困难家庭。

    困有所济。社会救济是国家的惠民政策,需要分给最迫切需要配的群众。一季度,我市16户倒房完成重建,发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共计24万元;安排冬春救助资金291万元,发放应急救灾物资60件,发放救助粮食375公斤,保障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我市把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年2600元;一季度,发放城市低保金1680户3695人334.18万元;农村低保金 32334户96763人4134.88万元。

    老有所养。吃水不忘挖井人,“五保”群体曾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年老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敬老院、光荣院、五保村等是他们最温暖的家园。为此,我市加强敬老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建有敬老院19个,床位298个,管理员有8人。五保村85个,床位975个,管理员10人。全市共有五保对象3381人,集中供养生活补助标准为430元每人每月,分散供养生活补助标准为330元每人每月。

    病有所医。我市严格按照“对象申请、乡村两级调查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经审批对象的医疗救助资金,由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对象户提供的个人账号直接将资金汇入对象户的个人存折。同时对特殊大病急需用钱对象,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采取直接由市民政局办理的方式进行。一季度,我市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44.23万元,累计救助人次685人次,其中住院救助674人次,门诊救助 26人次。

    此外,我市一季度还发放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资金2648.04万元,覆盖7个乡镇38个行政村282个自然屯,累计共有16455户 67944人边民享受生活补助;发放重点优抚对象495人185万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473人48.916万元,老年烈士子女31人3.196万元,参战民兵6183人265.76万元,参战参核退役人员976人166.507万元;并做好清明期间区内外各界人士到靖西烈土陵园祭扫革命烈土服务,共有1072批次21332多人次到靖西烈士陵园开展祭扫。(发稿人:许忠留 赵丹)

责任编辑:韦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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