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德保县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0年6月30日以前,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岗位资格要求 |
环保协管员 |
10 |
不限专业 |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优先。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提交德保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审查。(或发送至邮箱:gxbs0605@126.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面试,没能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德保县环境保护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保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环境保护局(德保县委党校旁)
联系电话:0776-382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