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那坡县工商局配合那坡县环保局对本县辖区内木炭加工厂开展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自查自纠整治行动。
县工商局和环保局在职能范围内分别对德隆乡两家木炭加工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两家木炭加工厂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工人制作木炭过程操作不规范,烟尘废气为经处理就直接排放的情况,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坏影响,现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两家工厂立即停工整改,并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废气处理设备后方可继续进行生产。两家工厂负责人也意识到废气排放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态度诚恳,表示愿意配合停工进行整改。
此次检查那坡县工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辆,执法人员4人次。切实有效配合环保局落实开展好环境保护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