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推进健康德保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 发〔 2017 〕 171 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了《德保县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国办发〔 2017 〕 1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7 〕 171 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37号)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要实现的目标
到 2020 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防治服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肺结核发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县肺结核发病率较 2016 年下降 20% 。
1. 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 95% 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 95% ,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 50% 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 95% 以上。
2.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 90% 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90% 以上。
3. 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 90% 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 85% 以上。
4. 县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5.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组成部分
《结核病防治规划》共分为防治现状、总体要求、组织实施、防治技术措施、保障措施、监督与评估等六大部分。
四、《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提出的内容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必要的结核病防控经费;二是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三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完善防治服务体系;五是多途径发现患者;六是规范诊疗行为和疫情报告;七是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八是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九是加强科研与国际合作;十是加强重点人群结核防治。
五、《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的主要特点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落实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多部门联合加强沟通协作,关注结核病预防、治疗全过程,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监督与评估 。
《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规划将于 2020 年执行情况总结评估。